为增强团结,健全民主生活;为加深干部之间的相互信任、理解、支持,不断增强总支委员和领导干部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就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正规定:
1、坚持总支委员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安排在6月份,下半年安排在12月份。
2、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对象为:总支委员会全体成员,校级干部。
3、党总支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事先需请假。
4、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①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改观和增强党性的情况;
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情况;
③实行民主集中制,领导成员相互支持谅解,增进团结的情况;
④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联系实际,深入群众,改进领导作风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⑤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日俱进,完成本职及上级交给任务的情况。
5、要求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敞开心扉,汇报思想,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要实事求是,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6、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事先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当前的中心确定主要议题,请与会者作好书面准备。
7、民主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8、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上海市洋泾中学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