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洋泾中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发布人:肖斌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强党内监督和干部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提高洋泾中学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良好作风,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干部管理有关条例的精神,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风和校风建设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风带动和促进校风建设,想方设法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并取得好成绩。

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工作。对上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对下要虚心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尽力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

二、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干部树立科学世界观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先行使手中权力,坚持立党为公,为民办事。

对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查处,不准袒护包庇,姑息迁就,徇私枉法。

三、推进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党、政、工合力推进校务公开,广泛听取征求广大教工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教代会作用,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

不得利用职权挪用公款、不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搞不合理开支,不准滥发钱物。

一般公务活动,按规定标准供应工作餐,不准擅自提高用餐标准。接待用餐,也要掌握标准,注意节约。

外出学习、开会、办事,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不准借公出之机游山玩水。

五、领导干部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党政干部应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在校外有偿兼职。

严禁利用职权和业务工作关系,谋取私利、损公肥私。不得截留应上交学校的经费为本部门所有或擅自分发。

在对外交往中不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扣”和礼金、有价证券,如不能推托,必须如数交公。

在招生、干部任免、晋级增资、分房、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必须发扬民主,严格按政策规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采购物资、购买物品严格按规范进行。

六、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收费

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决不在规定之外进行收费。

不收取与入学有关的各种赞助费、赞助物。

七、党员干部带头,规范教工行为

要严禁学校和各部门及教工乱收费,不能把本来应尽的职责变成有偿服务。要教育干部、党员、教职工,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校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努力做到“四要”、“四不”:要带头严格执行收费规定,要带头关心困难学生,要带头钻研教学业务,要带头实践素质教育;不违反规定收费补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复习资料,不向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方面。党风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不断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不断发扬我校依法治校、廉洁从教、务实创新的优良传统,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更快更高发展。

 

[发表日期:2016-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