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改变过去单一的评价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评价,多元评价,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洋泾中学优秀(特长)学生评选领导小组,由副校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学生工作处主任、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学生会主席、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组成,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
三、申报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积极参加学校党、团组织及其它部门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且表现突出,关心、了解国内外的时事政治,能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2.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并有良好的记录。至少能加入一个社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法乱纪行为。
4.没有无故旷课记录,未受到过任何形式处分。
5.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各门功课的成绩需在中等以上。
6.有比较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申报项目及具体要求
㈠学习成绩突出
1.学习成绩突出,中考与大考的总成绩列年级前40名,或在市、区、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均可申报。
2.除本人申请外,需有班主任和其它两位相关任课老师推荐。
㈡体育成绩突出
1.体育成绩达标。有一定的体育特长,在市、区各类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六名成绩,或积极参加和筹备学校各项群体活动和体育比赛的同学可申报。
2.需有体育老师推荐。
㈢音乐(合唱队)、舞蹈方面
1.参加校舞蹈队、合唱队和其它校文艺团体在学校和社会充分发挥文艺特长的骨干队员。
2.在市、区有关比赛中获奖的同学。
3.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要有一位音乐老师推荐,符合第一条的同学一定要有相关辅导老师推荐。
㈣美术方面
1.在市、区各相关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均可申报。
2.至少有一位美术老师推荐。
㈤文学创作方面
1.在市、区各类相关竞赛中获奖或是在各类报刊杂志中发表过作品的同学可申报。
2.至少有两位语文老师推荐。
㈥社会实践方面
1.曾在社区服务中有突出事迹的同学可申报。
2.需经班主任和团委书记推荐。
㈦参加校社团活动方面
1.在社团中积极工作并起骨干作用的同学。
2.需由社团指导老师和团委书记推荐。
㈧管理能力突出
1.班长、团支部书记及班委以上的学生干部,能积极热情为师生服务并受同学教师好评。
2.应有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推荐。
㈨科学技术方面
1.在市、区各类相关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均可申报。
2.获得相关证书的同学也可申报。
3.需由相关老师推荐。
五、实施细则
1.优秀学生的评选采用个人申报和集体评议的方法进行。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班主任组织班委、团支部对照《评选办法》中的第三、第四项和本“实施细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全班同学评议,并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无异议的,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年级组。
2.每位申报学生在申报表中都应写明上学期期末和本学期期中考试各科的成绩,并写明在年级中的名次。高一、高二年级填全科年级排名,高三年级填语、数、外、加一四科年级排名。班主任认真核实。
3.“学习成绩突出”一项的条件为:在规定参考的两次考试中成绩均为年级前40名。“市区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是指市级三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时间应在上学期末到本学期末之间。
4.“管理能力突出”项目,每班限申报一名同学,有团委、学生会、自主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干部的班级可增加一名,但必须注明校级干部的职务,并由团委、自管会老师推荐。
5.申报“参加校社团活动方面”的限于社团主要负责人和表现突出者。
6.申报“音乐(合唱队)、舞蹈方面”项目的等只限于主要负责人和骨干队员。
7.因某些方面获奖而申报的同学要注明取得获奖证书的日期并附复印件。
8.校“优秀学生”将作为今后申报市、区三好学生,高三优秀毕业生及其他市、区荣誉称号及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9.每学年第一学期已取得“优秀学生”称号的同学,第二学期不再申报。
10.各班申报人一般基本控制在10%以内。
11.申报表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审批。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优秀学生的申报评选,起到教育激励作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上海市洋泾中学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