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洋泾中学社团建设指导细则
卷首语
洋泾中学生社团是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学生组织。在洋泾中学学生工作处、团委的组织下开展的中学生社团活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自主活动的主人精神、团结共进的合作精神、追求发展的创新精神方面有着其独有的积极作用。因此,精彩纷呈的社团课程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学校第一课堂的延伸和补充。
随着上海“二期课改”的不断深入,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下如何通过中学生社团活动使学生成为自我教育、自我影响的课程主体,发挥孩子们的积极性与创造力,锻炼自主管理的能力,从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洋泾中学社团建设的指导,在目前高一全员参与、高二部分参与的实际情况下,学生工作处、团委编写了这份洋泾中学社团建设指导细则,对于如何开展中学生社团活动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希望这份指导细则对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能起到一些指导和借鉴作用。
此细则若有不足之处,望请指正。
一、洋泾中学社团成立的程序有哪几步?
学年末,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向各班发放统一设计的《洋泾中学社团成立申请表》,有兴趣的同学按照表格要求(内容包括社团定位、成员要求、指导老师、活动时间及地点)进行初期的设计。完成后,交由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注册、成立。
二、如何招募新成员?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如张贴海报、制作KT板、发放宣传单、制作视频材料等。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学生利用假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10人以上的社团(根据社团的实际情况可有例外)即可宣布正式成立,确立社团骨干后,便开始着手撰写该社团活动章程。
三、洋泾中学社团活动记录如何制作?
每个社团都应有自己的《洋泾中学社团活动手册》,是由社长或其他社团骨干在每次活动时及活动后记录、整理完成的,活动手册所包括的内容有:学期活动计划、社团骨干名单、社团名单及出勤情况、每次活动记录及指导教师评价意见、社团会议记录等。社团部定期对各社团的《活动手册》进行检查登记。期末整理后上交,并将作为社团考核的基础性资料之一。
四、如何建立洋泾中学社团档案?
洋泾中学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团档案管理。社团档案主要包括: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成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影像及其他形式的资料)、所办刊物样本、财务收支记录及其他相关档案等。
五、如何做好洋泾中学社团活动的考勤制度?
洋泾中学社团活动的考勤工作主要由团委下设的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每一次社团活动过程中,统一组织登记各社团的出勤情况、监督社团的活动情况,记录指导教师的参与情况等。对外出活动的社团要提前向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申请,批准后方可外出,社长要将社团的出勤及活动开展情况在活动后上报社团管理委员会。对无故取消社团活动的社团要记录在案,最终取消该社的评优资格,从而严格健全社团活动的考勤制度。
六、洋泾中学社团社长的职责是什么?
每一个社团都需要有一个领导人,而这个领导人就是担负社员众望的社长。身为社长是一份光荣和值得骄傲的事情。与此同时与一份权力、一份光荣所对应的便是职责和义务,对于各个社长做出如下要求:
(1)由社长组织制定该社团制度章程,并严格按此章程开展活动。
(2)学期初招募新社员、并做好社员名单、联系方式的统计。
(3)学期初制定内容详实的社团学期活动计划,在每次活动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活动场地、器材等)。
(4)每次活动,社长必须按时到场,做好社员的出勤情况记录。
(5)认真如实填写社团活动手册。
(6)经常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沟通,并及时将同学的需要予以反馈。
(7)对于社员所提出的希望不可敷衍了事,应具体落实到细节。
(8)活动的内容必须与社团活动有关,内容新颖,符合社团的本质,让社员从活动中获取知识、积累经验。
(9)积极组织领导社员开展与其他社团的活动交流、以及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时制定计划。
(10)积极组织社团参与校内外重大活动。
七、洋泾中学社团如何向学校申请物质资源?
社长根据自己社团活动现状填写物资使用申请单,经指导老师签名同意后,上报社团管理委员会,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认可后,上报学生工作处,获批后,即可获得所申请的物质资源。
八、洋泾中学社团指导老师的职责是什么?
社团指导老师的指导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能够给学生带来知识层面上的拓展,同时也是师生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各个社团的导师做出了如下要求:
(1)所聘导师必须认真履行导师的职责,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主动,乐于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导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总结等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热情指导学生每次开展的社团活动。
(3)对学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给予纠正或指导,提出自己合理建议,并将情况及时向社员反馈。
(4)指导洋泾中学社团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拓展活动空间,能够主动为学生活动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让学生从活动中受益。
(5)定期对社团工作进行小结汇总,学期末能够做好回顾总结工作,并能及时给予学生学分。
九、洋泾中学社团的考核评价标准是什么?
档案材料:社团章程、基本信息登记、学员名单、活动记录、文字影像资料;
考勤记录:社团活动、社长会议、学校活动;
参与程度:校内外各项活动的积极参与度。
十、洋泾中学社团如何进行评优?
首先由社团管理登记部门确定评优方案,如优秀社团、明星社团比例,评优述职方式,提供哪些档案材料等(参见附件:XX中学社团评优细则);
其次,召开社长会议公布评优方案,各社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请,参与中学校社团述职考评会,接受评委会和全体社长公开提问和无记名打分。
第三,评委会成员结合社团述职考核会提问和打分结果,选出优秀社团,完成本次的社团评优工作。
十一、洋泾中学社团是通过什么方式注销、撤消的?
注销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社长经过指导老师和社员的认可后,认为本社团已经难以继续更好地运行下去,主动申请注销。社团管理委员会则是会根据之前的考查情况,在与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老师讨论后,同意或否定该社团的注销申请;另一种则是社团管理委员会结合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依据社团管理条例,认为该社已经难以达到社团活动正常开展,在与指导老师和社长的沟通后,决定撤销该社团,从而保障社团活动的持续推进。
十二、对于违规的洋泾中学社团怎么处理?
根据违规程度有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程度较轻的违规情况一般采取取消参加评优活动的惩罚。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则会直接由社团管理委员会通决议后,依据社团管理条理,将该社从名单中撤销。
十三、每年的洋泾中学社团换届工作是如何推进的?
社团换新工作一般放在招募工作前期,也就是上一学年的学年末。
各社内部一般通过学生自荐或由前任社长挑选候选人,通过所有社员的民主选举推选、社团管理委员会认定产生。
十四、洋泾中学社团集会活动的原则是什么?
(1)洋泾中学社团行使集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规章制度。
(2)洋泾中学社团行使集会,必须向学生工作处、团委提出申请和备案,申请内容必须包括:集会的时间;集会的地点;集会的人数;集会活动的主题;社团指导老师的签名同意。
(3)洋泾中学社团集会结束,必须向团委反馈集会活动的过程,提供相应的文字和图片。
(4)洋泾中学社团场地的使用,必须向总务、团委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场地使用时间、使用人数。社团指导老师必须签名同意。
十五、社团外出活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洋泾中学社团外出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规章制度。
(2)洋泾中学社团外出活动,必须向学生工作处、团委提出申请和备案,申请内容必须包括:外出活动的时间,外出活动的地点,外出活动的人数,外出活动的主题,社团指导老师的签名同意。
(3)洋泾中学社团外出活动结束,必须向学生工作处、团委反馈外出活动的过程,提供相应的文字和图片。
(4)学生社团外出活动,校方必须告知家长,家长同意后反馈。
(5)洋泾中学社团外出活动必须注意着装,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6)洋泾中学外出活动借用学校的仪器和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
上海市洋泾中学社团评优细则
(供参考)
(一)优秀社团评定标准
一、社团导师要求:
(1)参与社团活动的次数至少占社团活动时间的三分之一;
(2)及时给予社团指导,提出自己合理建议;
(3)定期对社团工作进行小结调整,学期末做好回顾总结工作。
二、社长要求:
(1)在社团中制定一定的社团制度章程,不可杂乱无章;
(2)制定内容详实的社团活动计划,并且每次活动必须按时到场组织,保证社团活动的有序展开;
(3)不可无故缺席社长会议超过3次,能够及时将学校相关活动信息与社员传达。
三、社团活动要求:
(1)活动时间固定,活动内容丰富,有稳定的社团成员;
(2)积极参与校级以上的社团展示活动。
(二)明星社团评定标准
一、社团导师要求:
(1)参与社团活动的次数至少占社团活动时间的三分之一;
(2)及时给予社团指导,提出自己合理建议;
(3)定期对社团工作进行小结调整,学期末做好回顾总结工作。
二、社长要求:
(1)在社团中制定一定的社团制度章程,不可杂乱无章;
(2)制定内容详实的社团活动计划,并且每次活动必须按时到场,保证社团活动的有序展开;
(3)不可无故缺席社长会议超过3次,能够及时将学校相关活动信息与社员传达。
三、社团活动要求:
(1)活动时间固定,活动内容丰富,有稳定的社团成员;
(2)积极参与区级以上的社团展示活动,在区级以上的各类比赛活动中荣获优异成绩,在校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上海市洋泾中学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浦东新区中等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洋泾中学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洋泾中学社团,是指由洋泾中学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洋泾中学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学联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Ñ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 洋泾中学社团为学生(民间)团体,应在校党组织的指导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由学生自主管理、团委学生会及相关部门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洋泾中学社团经费应由各校负责社团的部门统一管理。各社团活动经费收入、支出统一记录,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记录。
第七条 洋泾中学社团成立,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登记,报新区学联秘书处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 洋泾中学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须根据学生社团的类别进行申请,社团类别分为理论学习、人文学术、科技创新、体育健身、社会实践及其他等六大类。
第九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各校团委,团委在必要情况下,委托学生会或其它学生管理机构进行社团成立、变更以及注销登记。
第十条 成立洋泾中学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洋泾中学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洋泾中学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洋泾中学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
(四)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和指导意见书。
第十二条 洋泾中学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社团活动中应当严格恪守的相关纪律;
(九)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一)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并产生执行机构与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四条 从批准筹备之日起30日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期间具体考察办法和细则由登记机关自行制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在批准之日起10日内以公告或其它方式宣布成立,同时报新区学联秘书处备案。
第十五条 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二)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正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人数未超过10人的;
(六)无社团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不具有相关指导能力的。
第十六条 社团数量较多的学校可成立由该校团委负责指导的社团联合会。联合会对社团进行分层管理,负责人必须由学生会负责社团工作的学生担任。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洋泾中学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洋泾中学社团实施年度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对洋泾中学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或指导教师的进行审查批准;
(四)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洋泾中学社团骨干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洋泾中学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洋泾中学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登记管理部门报告接受与使用捐赠或资助的详细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每学年对有经费资助的社团进行一次财务检查。
第十九条 洋泾中学社团应当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的3周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具体注册办法由各学校自行制定。凡是没有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处理。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它标志,但须由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 洋泾中学社团开展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团举办有外籍教师或外籍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洋泾中学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新区学联秘书处备案。开展不同区(县)内跨校社团活动,须经由区学联秘书处向市学联秘书处申请。
第二十一条 洋泾中学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二十二条 社团应该聘请校内(外)指导老师,但必须得到学校团委的批准并进行备案。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
第二十三条 洋泾中学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洋泾中学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或工作计划;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 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年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做出的决议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和备案。
第二十六条 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八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社长,洋泾中学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产生。洋泾中学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洋泾中学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正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三十条 指导老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和活动的辅导,认真、负责地对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学校团委要Ð调、配合校教导处做好指导老师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洋泾中学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洋泾中学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可以加入其它社团,但同时加入的社团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二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结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四条 洋泾中学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五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六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为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社团成员无故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由所在学生社团除名,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洋泾中学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社团档案主要包括:
(一)社团章程;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三)成员登记表;
(四)工作计划与总结;
(五)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影像及其他形式的资料);
(六)所办刊物样本;
(七)财务收支记录;
(八)其他相关档案。
第三十八条 社团成员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学校,作自动离开所在社团处理,不再办理其它手续。
第三十九条 洋泾中学社团有权按照本社团在章程中规定的纪律劝退或停止本社团成员在社团内部活动的资格,但劝退社团成员须报学校社团负责部门批准。
第四十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为社团建设提出批评或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社团成员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将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
第六章 洋泾中学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四十一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在7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在7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二条 洋泾中学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会员大会决议解散;
(二)分立或与其他社团合并;
(三)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四)由于其它原因终止;
第四十三条 洋泾中学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有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洋泾中学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洋泾中学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各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 洋泾中学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 新区学联秘书处定期对各校洋泾中学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命名一批区“星级”洋泾中学社团和“星级”社团负责人,对活动成效显着的社团、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区“星级”洋泾中学社团及其社团负责人实行淘Ì制度。各校团委也要针对洋泾中学社团的考核结果,施行相应的奖惩措施,措施由各校自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洋泾中学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记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登记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指导;
(三)财务制度混乱;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
(五)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六)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洋泾中学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记管理机关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且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超过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两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新区学联秘书处制定、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浦东新区社团联合会成立之日起实施。各洋泾中学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调整和确定本单位洋泾中学社团管理办法。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作出明确规定的,由各洋泾中学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上海市洋泾中学学生工作处、团 委
上海市洋泾中学社团管理委员会
2010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