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泾中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学期)工作计划;
3、学校党政班子的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涉及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等涉及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5、教职工聘用(聘任)、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安全稳定、表彰奖惩、校办产业改制等方案及措施;
6、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7、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2、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成批或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
3、对外合作项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
4、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集体决策形式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总支委员会、校务会、行政会等形式决策,一般情况,总支委员会、校务会每月召开一次,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
(二)集体决策程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党政领导或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总支委员会、校务会或行政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由校长通报工作计划、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方案调整等学校重大决策,随时召开教代会。
4、学校各项支出的发票,应由包括审校长在内的三人签字(不得代签)后,财务部门才能报销入帐。凡属学校物品购置的项目,都应由校长、审批领导、经手人和验收人四人签字(不得代签),财务部门才能报销入帐。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形成详细的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执行“三重一大”的几点要求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做到“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领导学校执行好有关规定。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三)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按规定签字的,学校有关部门拒盖公章,财务部门拒绝拨款报帐。
(四)对于未按规定程序选拔的干部,人事部门不予备案,并必须纠正。
(五)学校党总支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现“三重一大”实施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及时协调各有关方面予以纠正。
(六)学校党总支要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处理,重大问题应报告上级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