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
2、审议学校工作重大问题,如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制定规章制度等并递交校务委员会决定。
3、讨论通过学校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和评优、推优方案,并递交校务委员会决定。
4、评议推荐干部。
二、召开会议时间与次数
1、每学期召开教代会1—2次。
2、具体召开时间,由主席团听取党组织与行政意见后决定。
三、会议准备
1、主席团征求校长,党总支意见,确定教代会的主题。
2、把教代会要讨论的内容打印成文,提前半个月,送达教代会代表,以广泛征求意见。
3、教职工各类提案,在召开教代会前一星期送达工会主席。
四、教代会主席团人员组成
主席团由工会主席、党总支书记、校长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必须超过主席团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教代会主席团
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