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
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委要求,浦东新区将启动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区域申报与遴选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教师,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各类别的申报条件参照附件1中的具体说明。
二、申报时间
1.“高峰计划”“攻关计划”: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 至 2024年9月29日18:00。
2.“种子计划”:2024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申报表》(附件 2)。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握“高峰计划”“攻关计划”“种子计划”的定位与要求,对照申报资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后,将《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本、word版本)通过链接https://f.wps.cn/g/liID9sbF/进行上传。
2.各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实际承担的教学学科进行申报(学科目录见附件3),其中,教育管理学科仅限于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申报。各单位及申报个人对所提交的申报表内容负责,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无效。
3.本次申报时间紧急,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材料。
联系人:人事干部
上海市洋泾中学
2024年9月28日
附件:
1、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2、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申报表
3、学科目录清单
附件1:
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
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24〕15号)要求,实施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第五期“双名工程”),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教育家精神,提升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推动数字化赋能教师培养,全面提高教育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优化教师评价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上海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健全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加强人才高峰建设,扩大全国影响力,引领社会风尚。加强梯队建设,,做好基础教育人才储备
(二)坚持以优质均衡为导向,健全覆盖所有区域、学段、学科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坚持以团队发展为抓手,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难点任务攻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实践中的瓶颈问题,以课题研究和项目实践为基本,坚持教师个人学习、研究、实践与团队成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结合,在实践中加强研究,在任务中接受挑战,在团队中实现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上海经验。
三、培养任务
培养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设置三个计划:“高峰计划”、“攻关计划”和“种子计划”。共选拔“高峰计划”80人、“攻关计划”300人、“种子计划”3000人,覆盖所有学段和学科。通过三年的培养,帮助校长和教师进一步凝练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办学治校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校长和教师,支持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校长和教师发展。
(一)“高峰计划”聚焦改革创新和解决重大问题,培育和孵化全国或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以及其他国家级和上海市竞争性项目。潜心教学、全心育人且业绩显著,形成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理念,在全国乃至国际教育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二)“攻关计划”聚焦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双新”课堂的实施和育人方式的转变,立足本校(集团)、本区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果,在本市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教学、办学治校能力显著提升,在本市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种子计划”聚焦解决课堂教学和教育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加快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研磨一批“优课”,培养一批后备人才。教学与育人实践成效明显,在区域内能发挥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是“四有”好老师的楷模典范。
(二)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在本区域和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三)“高峰计划”人员一般为上海市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教师不超过48周岁;校长不超过50周岁、担任正职时间累计五年以上。特别优秀者(有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其中教师不超过53周岁;校长不超过55周岁,并承诺培养期结束后在岗服务五年及以上,由本人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4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正职校长可放宽任职年限及职称。已入选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的校长和教师可直接入选本轮“高峰计划”。
(四)“攻关计划”人员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其中教师一般为区学科名师、区学科教学带头人,不超过45周岁;校长(含副职)不超过48周岁、任职时间(含副职)累计三年以上,特别优秀者经专家认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或任职年限。
(五)“种子计划”人员一般为培养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校长(含副校长、校级后备干部)和教师,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其中,35周岁以下的高级教师优先,在区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的人员优先,有两年以上毕业年级从教经历或5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人员优先。
(六)党组织书记的申报条件同校长。
四、培养方式
(一)组建研修团队。团队以带动本校(集团)、本区域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为主要任务,营造名校长名师带动团队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入选“高峰计划”“攻关计划”的人员负责组建团队,每个团队一般为10人左右。为减少工学矛盾,鼓励团队成员优先考虑本校(集团)、本区校长和教师,适当兼顾跨区成员。“强校工程”学校教师应按一定比例加入团队。
(二)加强专家指导。围绕研修任务和需求,鼓励团队聘请本市及全国知名校长和教师进行定期指导,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提供专家资源和优质研修资源。市区管理部门应协助各研修团队,提供专家、机构、课程等资源渠道,为研修成果孵化、宣传推介提供支持保障。
(三)搭建交流平台。跟踪监测各团队研修进展,定期遴选优秀团队,组织集中展示交流活动,宣传和辐射团队优秀经验。支持名校长、名师参与高水平论坛、学术交流、教学比赛以及研修访学等多种形式交流。支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本市组织的出国(境)研修、国际论坛等活动优先向培养对象倾斜开放,促进名校长名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
(四)倡导公益辐射。支持名校长名师赴“强校工程”学校、乡村学校、新建学校、五大新城学校、高质量幼儿园等薄弱学校定点指导,到对口支援地区带教、讲学。鼓励培养对象参与“特级教师开讲啦”等公益活动,向社会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价值导向。引导名校长名师带头承担课后服务、考务工作等志愿服务,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示范。
(五)创新成果形式。关注五育并举、教育数字化转型、“双新”课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前瞻性、前沿性问题,
(六)强化数字管理。充分利用技术赋能,推进研修过程数字管理。通过平台实现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团队组建、活动发布、资源共享、成果收集等系列功能,优化过程管理,减轻教师负担。通过整合教师教育平台、智慧教育平台、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资源,扩大项目辐射影响,吸引更多教师参与。促进不同平台的数据共享互通,加强数据监测分析,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五、管理与考核
“高峰计划”主要由市级组织管理考核,“攻关计划”由市级会同区级管理考核。“种子计划”主要由区级组织管理考核。
(一)过程管理。由市教师教育学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监测、管理和服务,组建专业团队,跟踪“高峰计划”各团队研修进展。市教师教育学院联合各区教育学院做好“攻关计划”各团队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种子计划”由各区制定管理办法。
(二)终期考核
1.成果类型可分为三类:
研究类成果:包括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个人专著、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或论坛学术报告、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等;
实践类成果:包括学校办学质量;开发教学数字资源或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学校帮扶(如“强校工程”学校、乡村学校等)、青年教师带教,以及推进教学改革、科学教育等工作举措和成效;
公益类成果:包括对口支援、公益讲座、志愿服务等工作成效。
2.考核要求:
“高峰计划”:考核研究类、实践类、公益类三类成果,每类至少有一项成果,以研究类、实践类成果质量为考核重点,鼓励孵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攻关计划”:考核实践类、公益类成果,每类至少有一项成果,以实践类成果质量为考核重点,有条件的可提交研究类成果。
“种子计划”:考核实践类成果,以“双新”教学能力提升及资源建设质量为考核重点。
学校办学质量为各类计划名校长团队实践类成果考核重点。
(三)“高峰计划”和“攻关计划”建设经费按年发放。在建设周期第三年进行终期考核。终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通过终期考核的人员可以认定教师培训学分。考核优秀者可优先进入下一轮“双名工程”。
附件2
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申报表
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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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计划
□ 攻关计划
□ 种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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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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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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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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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申报第五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用表。填写时,内容必须具体、真实、准确。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二、表中“推荐单位”填写:所属区教育局,如工作单位为教育部、市直属单位,推荐单位填写工作单位。
三、表中“任教学段”填写: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校外等。“拟申报学科”请参考附件学科目录清单,填写序号。
四、表中“主要学习经历”填写:从高中起止,包含市级及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各类研修和培训经历。
五、表中“教科研代表成果”填写:“类型”应为论文、专著、编著、主编、其他;“本人承担部分”应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六、表中“学术交流情况”填写:“类型”应为公开课、学术报告和培训课程,“级别”栏“高峰计划”和“攻关计划”填写市级及以上,“种子计划”填写区级及以上。
七、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叁份。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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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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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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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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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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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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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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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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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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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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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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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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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管理岗位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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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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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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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级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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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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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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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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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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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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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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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考核情况(2019-2023):
2019年考核等级: ;2020年考核等级:
;2021年考核等级: ;
2022年考核等级: ;2023年考核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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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获区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获荣誉称号、获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等奖励,限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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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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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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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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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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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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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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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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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校、何单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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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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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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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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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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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代表成果(2019-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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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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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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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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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在何刊物发表
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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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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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情况(20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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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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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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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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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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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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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带教青年教师情况(20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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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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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教人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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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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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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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或课题情况(201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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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或课题名称及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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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或课题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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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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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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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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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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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研修依据与基础;2.研修目标;3.主要内容;4.年度计划;5.创新点。限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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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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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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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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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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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果、社会影响力等。限300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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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
行政部门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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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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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教育委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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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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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学科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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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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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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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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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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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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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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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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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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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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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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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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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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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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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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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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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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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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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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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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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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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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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体育与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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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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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艺术(美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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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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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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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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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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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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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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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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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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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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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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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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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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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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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与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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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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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艺术(美术、音乐)
|
20
|
初中历史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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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命科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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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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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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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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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
|
24
|
初中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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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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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小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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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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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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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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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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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艺术(美术、音乐)
|
30
|
小学体育与健身
|
31
|
小学信息技术
|
32
|
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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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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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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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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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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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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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含劳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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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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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含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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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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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含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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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校外教育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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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
|
40
|
小语种
|
41
|
教育科研
|
42
|
高中教育管理
|
43
|
初中教育管理
|
44
|
小学教育管理
|
45
|
学前教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