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教育的新使命:培养网络社会主体
教师专业发展办公室

 

作者简介:鲁洁  中国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教育学研究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德育学科组组长。1988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劳动模范。1991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及优秀学科带头人。1993年被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授予高等师范教师奖一等奖。 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当今,一个联系上亿人的因特网已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原来只为军事、科研、教育服务的因特网开始广泛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引起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形成了人的第二生存空间——“网络社会”。现时代的人既生存在一个现实的社会中,同样不可避免地也要生存于网络社会之中。这两种社会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网络社会永远不能脱离现实社会而单独存在,而现实社会也正越来越依赖于网络社会,甚至已经达到离开网络社会就会陷入瘫痪的状态。在我国,这个网络社会也正在形成之中。人类第二个生存社会、生存空间的出现,是有史以来人的生存方式的一次最巨大的变革。这一巨大的变革,对教育提出的挑战是全方位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教育面临着培养网络社会主体的新任务。

网络社会是由人所拓宽了的另一生存空间,人是现实社会的主体,也当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体。网络社会本由人所创造,它的出现,表明了“人的无机身体”已经扩大到历史上任何时刻都不可比拟的领域之中,表明了人创造了一个能满足其所需要的新空间、新社会。为此,网络社会充分反映和体现了人的本性——主体性的存在。同样,也可预期网络社会可能成为促进人的主体性在更高水平上得到发展的社会。但是,也应当承认:如同在现实社会中一样,主体性在网络社会也不会是自发、自然地形成和发展的,已经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各种异化现象,足以说明创造者和被创造者之间的主体与客体的倒错,“反客为主”也完全是可能的。网络社会中的人——主体完全可为他们所创造的技术、符号、信息以及各种关系所控制、操纵,导致主体性的丧失。网络社会中的主体性的发展与提升必须是一个人的自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的介入是万不可少的,教育面临着培养网络社会主体的崭新任务。

一、掌握信息技术,把握信息时代,进入网络祉会

网络社会的出现带来了人类发展的新时代,处于这个新时代中的青少年,能否进入网络社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一名积极成员,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发展;关系到我们的下一代能否立足世界,能否成为促进时代发展的主体等问题。

进入网络社会要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其中包括物质的、经济的、技术的以及文化意识等方面。就教育而言,要促成“网上一代”的成长,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技术与文化意识两个方面。

通过计算机教学,使广大青少年普遍掌握必要的信息知识和操作技术,扫除进入网络社会的知识技术障碍,已引起广泛的重视,并在实践中推开。“计算机普及要从娃娃抓起”已得到公认。当然,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方面的教育实施还要受到经济和物质条件的限制。但是,我相信一旦条件具备,年轻的一代对于信息知识与技术操作的掌握不会是困难的。相对而言,在“网络意识”、“信息意识”等文化意识的形成方面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一项调查表明:作为社会高敏感群体的大学生,他们的网络意识、信息意识与时代的发展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如该项调查提出“你知道什么是信息化吗”,被调查的大学生中有41.5%表示“不知道”,34.1%“知道一些”,总和超过2/3

在普及计算机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相关的信息技术的同时,对信息化时代、网络社会的出现所具有的深刻社会意义、它们对人的生存发展所可能产生的历史性影响等方面的教育却远未得到重视。教育如果对电脑、信息、网络等对象只停留于技术、知识层面的传授,而不去关怀这些知识和技术的人性内涵、人的主体性统摄,这种意识的滞后可能导致网络社会中人的主体性失落,操作电脑的人会成为电脑的奴隶,进入网络的人也成为“网中之物”。为此改变教育中的“技术主义”至为重要。因此,教育不仅要使人掌握信息技术,而且要重视教人把握信息时代。

二、学会认知,成为信息的主人

有人说,当信息汹涌澎湃从你身边滚过时,它不会就此使人聪明起来。反过来,却可能使人成为信息的奴隶。

首先是对人有用的信息和无用的信息同时并存,如果人们不具备相应的审视和判断能力,就会为一大堆信息垃圾所淹没。人类的智慧会被所创造的过剩信息所窒息。在未来的10年里,“每台电脑都带有几千到几百万条信息,这样,我们被堆积如山的数据包围……每一件都针对为数十分有限的消费者……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其中大多数将成为一堆价值为零的信息垃圾山”。

其次,信息有别于知识,信息需要经人的加工才能成为他的知识。知识是对信息的有意识和有目的地应用与归类,只有通过人的活动才能把信息加工成为真正的知识,赋予它实际意义和使之具有某种因果的联系。“知识只存在于其使用者身上而不存在对信息的集合中。”有人则认为使用者的思想观念使信息成为人的知识。美国的西奥多·罗斯托克就强调,没有观念就没有信息,是观念建立信息而不是相反。由此说明,要使信息转化为知识,其关键在于人,在于人所具有相应的信息加工能力、所具有的思想观念。

在信息时代中,信息成为人所面对的主要客体,只有通过对信息的掌握,人才得以更为有效地把握客观的物质世界。在这个时代中人,所面对的主要客体的变化也导致教育功能的转换。使人成为信息的主体是当代教育所要践行的重要功能。“由于信息社会不断发展,增加了接触数据和事实的可能性,教育在于使每个人都能利用种种信息,收集、选择、整理、管理和使用这些信息”。

基于这种功能的转换,教育在人的发展中所要承担的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学会认知,“这种学习更多的是为了掌握认知的手段,而不是获得经过分类的系统化知识。”只有学会认知,才能把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转化为对学习者有意义的知识,而学会认知的关键则在于学习者自身认知结构的建构。

每个主体的认知结构在外部信息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了主体对外部信息的选择和接受,决定了主体对它们的接受深度和广度,可以说它是一种主体的选择框架,符合这种框架的将被接受,否则将遭到排斥,在现实的认识活动中,一般有99%以上的信息被主体拒之门外,只有1%的信息进入主体的意识水平。认知结构又是主体处理加工客体信息的规范标准,外部的信息只有经过认知结构的加工才能转化为主体自己的有意义的认知,否则它就是一种混沌无序、毫无意义的对象,同样的信息在不同人的认知结构加工下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关键就在于认知结构自身加工的能力与取向不同。个体认知结构的作用得到当代学习理论的充分重视,他们认为学习者认知水平的发展,关键不在于记忆知识的多少而在于认知结构的改善,同时,他们又认为认知结构只有通过主体的自我建构才能得以不断完善,当代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就是据此而建立的。

在网络教学有可能向学习者提供大量信息的背景下,学习者的主体建构必然成为学习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构主义理论凸显了它的意义,将成为网络教学模式转换的理论依据。

通过教育促使学习者的认知结构在不断的建构与重构中得到发展,使他们充分掌握认知的手段而成为信息主人,这是形成网络社会主体的不可或缺的任务。

三、符号世界的主体

网络社会是一个由符号所组成的虚拟社会。符号是人类所独有的。卡西尔曾把人类定义为符号的动物(Symbolic Animal)。符号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计算机则是人类第一次发明的一项用于符号加工的工具(在这以前人类所发明和使用的只是物质加工或能量转换的工具)。教育,它的一切活动不能离开符号,它必定是使用符号的活动,它的功能的很大一部分也表现在使受教育者学会掌握和使用符号,包括语言文字以及其他各种诸如数学、科学的符号。网络社会出现后,一方面教育必须使学生学会在网络上所使用的各种符号,学会在网络上进行符号交流和符号创造,或者说学会“数字化的生存”(Digital  Being),具有网络所需要的符号能力,也就是能成为在网络中进行符号创造交流的主体。另一方面在由计算机所开创的符号世界中,教育所面对的另一挑战是它如何应答由符号异化而导致人在符号世界中的主体性丧失。

存在于工业社会中的异化是物的异化,而在网络、信息社会中的异化主要表现为符号的异化。符号本是由人所创造,是人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但是在某种情况下符号却可以反过来成为控制人、奴役人的异己力量,人因为受制于符号而处于被动受控制的地位。不可否认,这种现象在网络社会中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如:人因沉湎于由符号所构成的虚拟世界而远离真实世界,为此也失却真实的自我、真实的人性。又如:这种由符号构成的虚拟世界也可能造成虚拟与现实的混淆、错位,真假不分,现实与想像不分,虚拟与现实不分,使人丧失最基本的事实和道德判断能力。这种被符号世界所异化了的人,会把虚拟的一切照搬到现实生活中,从而使得在当今的社会里,大规模的杀戮可能只被作为一种游戏,而横陈的尸体也不过是一连串的数字。被符号所异化了的人会对一切无动于衷,他们的正义感、道德感为符号所麻木……再如:网络社会中存在的每个人也只是一个“符号”,他们有可能成为躲在符号背后的假面人,在符号的面具下,他们可能忘却自己的身份,也同样感受不到对方作为真实人的存在,他们的行为因为可以摆脱熟人、社会的监督,而表现出对他人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甚至认为在符号掩护下的犯罪也不过是敲打键盘点击鼠标而已。

符号世界的异化是当代教育所面对的一个新问题,如何防止符号的异化、确立人在符号世界中的主体地位,这是一个很需要我们去探讨的问题。

当前人们所考虑到的对策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要使人走进网络,同时也要使人能走出网络。德洛克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中提出教育“还应帮助人们与传媒和信息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我想它的意义不仅在争取一种“时后的时间”,可能还在于说明以符号为其标志的信息、传媒世界毕竟与现实世界是“有距离”的。教育要使人懂得这种距离、把握好这种距离,当人们学着过网络中的虚拟生活时,同样也在过着现实的生活。正如人们所传诵的“该下网时就下网,亲亲热热好时光”。就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的直接交往而言,这是出于人的本性的一种需要。

教育工作者应当懂得满足这种需要是人之发展所不可或缺的。而虚拟性交往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交往,它永远不能取代现实生活中的交往。现实生活中的交往的缺失,会造成人性的某种丧失。美国信息技术专家德图佳斯把这种出于人之本性的需要喻之为“洞穴力量”,他说“这些洞穴力量是人的生命中最初看上去远为重要也远为普遍的一个因素。它们是神奇的力量,能把父母和孩子……同胞手足……亲朋好友……结合起来……它们对于我们的生命来说至关重要,居于核心地位,它们不可能在信息市场上流通的这个事实,为信息市场所能支持的人际联系的性质和程度设定了一个明确的阈和边界”。“虚拟的遭遇也不能弥合有形世界和信息世界之间这个根本差异”。正是由于电子计算机这一创造符号的工具开辟了一个普遍数字化的符号世界,人们更应使教育回归生活,重视现实生活教育,更应有意识地将一个丰富的真实世界展现于受教育者面前,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其中,用各种方法让他们感受和意识到真实的事物、真实的自我、真实的他人、真实的关系,归结到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要时时处处感受意识到人的真实存在,这样当他进入网络的符号世界中时才能去分辨真实世界与符号世界,明确以真实的人的身份去把握符号世界中的一切,成为符号世界中的主体,而不致丧失自我,沦为异化物。由此也可以说明面对面的教育是永远不可消灭的。

鉴于网络中人的符号化身份,在“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情况下,他律道德都可能陷于失效,在符号的保护下,人们可以逃脱舆论和利益机制的制裁,在一个无人控制、干预、过问、监管的“自由空间”中活动,这也就对人的道德水平、文明程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样也对以往行之有效的道德要求、道德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自主、自律性的道德教育更显得必要,在一个“自由空间”中更加呼唤人的主体意识,呼唤人成为道德的主体。网络空间和社会本身就给人以这方面的锤炼和考验。它呼唤人的自觉责任和义务意识的觉醒,提升人的自主意识和品格。教育、道德教育要在这种新的挑战中作出反思,加强自主性道德教育体系的建构,自觉摒弃传统他律道德教育的目标与方法,以培养能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主体为其目标。唯有这样才得以使受教育者成为网络的主人,也才不致使以符号为标志的人异化为“符号(虚拟)人格”的人。

为使教育完成网络社会所赋予的培养人的新使命,首要是转变教育观念,教育要彻底摆脱科技理性和物质主义支配下的纯功利观。对于网络社会和网络技术绝不能从纯技术、纯功利的观点去对待它。当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正在掀起一股“电脑热”、“上网热”,这股热潮的掀起有其时代发展的背景与需要,但对于多数教育者、受教育者来说,也许还只是着眼于在社会中获取一项谋生的手段,在这股热潮中所关注的学习内容也多在技术方面(至多是有关科学理论内容)。所谓的计算机课程,几乎都没有涉及它对人、对社会发展较深层的意义,以及作为一种手段与工具,人类应当如何善于利用它来达到共同发展和进步的目的。总之,当今的计算机或电脑教育尚缺乏一种人文的关照。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人们曾经由对工具、技术缺乏这种人文关照而导致工具理性的泛滥,人的异化困境。今天,面对网络与信息技术,人必须对以往的经历作出反思,对于教育来说这种反思尤为重要,它所面对的正在成长中的网络的一代,没有这种人文的关照,教育也就不能在网络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可能中将人的发展提高到一种新的境界。

(摘自《终身教育国际论坛报告集萃》,郝克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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