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浦东新区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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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教育部于2013年启动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该系统一期建设马上就要在全国上线运行。上海市作为在全国运行前的试点省市,市教委于619日、25日就本市开展试点工作作了会议部署。现根据市教委的工作要求,就本区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教育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牵头,局办公室、教发院、教育署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系统培训、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应用、运行维护等工作,组织协调学校业务管理人员、信息技术支持人员等参与试点有关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组织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

办公室负责指导信息管理部门做好系统网络环境等技术保障、日常运维服务及信息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为复核等试点工作提供硬件保障(场所、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教发院负责做好信息中心的工作安排,落实好具体工作人员,组织基层进行系统操作培训,为基层学校做好信息技术的支持、保障和服务;

教育署负责指导学校落实试点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做好本署试点单位(含公民办、行业办、市教委相关直属学校)的联络对接工作。

2、各学校要建立工作组。由校园长任组长,由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审核员、联络员等人员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校各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试点范围

1、学校范围: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工读学校,下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不含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包括从事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不包括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进修院校、考试中心等其他事业单位。技工院校不属于管理范围。

2、教职工范围:各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非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派遣人员)。

公办学校非在编工勤人员可不作统计,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保育保教人员列入统计。

民办学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列入统计。

返聘退休人员不作统计。

3、本次信息采集时间:统计到2015630日。

三、工作任务安排

本次试点工作须于82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部署和操作培训(710前)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2、动员部署。

3、操作培训。

(二)学校组织实施和审核上报(815日前)

1、成立工作组。

2、组织教职工学习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要求,组织教职工开展信息采集。

3、登陆系统,录入信息。

4、校核并完整数据信息。

5、审核信息并上报。

(三)主管部门复核(8月下旬)

主管部门及时查核各学校的数据上报情况,包括上报的学校数、教职工人数,以及各学校工作推进情况。

四、存在困难

1、工作面广量大。本次工作涵盖全区公办教育单位以及民办、行业办等学校,涉及所有在编教职工及签订1年以上合同的非在编人员。涉及学校近650家,教职工近4.4万人。

2、工作时间紧。本次工作要求在8月下旬完成,正逢暑假,许多教师已安排外出,给信息数据的采集、完整、补录等工作带来被动,困难较大。

3、工作内容繁多。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涉及教师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习经历、教育教学、教科研、工资待遇等18类信息集。有的信息集为多记录集,内容繁多,因此,无论学校还是主管部门,工作压力很大。

五、工作要求

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上海先行试点,我区能否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全市的试点工作。因此,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本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2、各学校要把本次试点工作作为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节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努力克服暑期教职工放假的现实困难,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3、本次试点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个人数据的安全保密,各部门、各学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确保操作规范、信息安全,确保不出现数据泄露等安全事故,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安全。

4、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稳妥处理,确保本次试点工作工作顺利进行。

 

         浦东新区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组

                                2015629

 

 

注:我校教职工当前急需做的工作请看校园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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