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泾中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例
(十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发挥广大女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她们在各自岗位上的积极作用,为了表彰在洋泾中学改革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女教职工,激励洋泾中学广大妇女为实现洋泾中学“办负责任的学校,做负责任的教师,育负责任的学生”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洋泾中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 评选范围:凡在洋泾中学工作满两年的女教职工都可参与评选。
2、 评选名额:“三八”红旗手不超过工会小组女教职工的10%;“三八”红旗集体全校一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立足本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参与各项“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等重点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
2、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努力创新、锐意改革、艰苦创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浦东、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4、热爱妇女工作,在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素质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推荐条件(按照新区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教研组、年级组(女性比例占70%以上) ;
2、教研组或年级组的负责人必须是女性;
3、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注重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在学校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三八”红旗手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动员,自下而上申报推荐,民主测评广泛听取意见。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三八”红旗集体以教研组、年级组为单位组织动员,由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负责申报。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后评选、审核。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解评比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单位小组的10%)。
2、初步审核: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三八红旗手奖励”的初步名单。
3、网上公示: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初步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3天。
4、材料与时间要求
被推荐的“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填写表格,主要事迹栏目要求1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在材料后添加一句对教育教学的感言+生活照片一张。
申报“三八”红旗集体的组室填写表格,主要事迹栏目要求500字左右。
上述材料上交时间,3月31号下班前截止,电子稿发送到关伟的信箱(推荐表电子版本可从校园网下载)。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三八”红旗手和集体,由洋泾中学工会委员会表彰,分别授予洋泾中学“三八”红旗手称号。个人颁发证书。“三八”红旗手奖金额度与每年优秀教职工评选额度相同。在当年的教师节或年终总结大会上奖励。